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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等14服务领域加大外资开放 部门正制定金融开放时间表

时间:2017-01-18

    17日,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日前印发的《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20条举措力促引资,其中明确放宽包括服务业、制造业、采矿业等在内的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。同一天,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发文明确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,明确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,由省级政府核准。

  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获悉,目前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金融等领域开放的具体时间表,对于敏感领域将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进行风险测试。业内专家表示,《若干措施》等系列政策的落地,有助于加强政策和营商环境的公平性、稳定性和可预见性,同时也有望推动外资流入增长,使得今年全年我国吸收外资保持稳定增势。

  开放 引外资重磅文件连发

  作为明确我国利用外资工作政策导向的顶层文件,《若干措施》共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,涉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、创造公平竞争环境、加强吸引外资工作三方面内容。

  一直以来,相比起制造业开放,我国服务业开放的步伐相对较慢。值得关注的是,从《若干措施》内容来看,在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中,服务业有14项,占了相当比例:“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、证券公司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、期货公司、保险机构、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,放开会计审计、建筑设计、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,推进电信、互联网、文化、教育、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。”

  此外,《若干措施》中还明确,“中国制造2025”战略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外资企业,鼓励外商在制造业领域加大投资、优化结构。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向外资企业开放,支持外资企业加大研发投资、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。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创业发展。

  在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,不得擅自增加对外资企业的限制。

  在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对就业、经济发展、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予以支持。修订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》,对西部地区继续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支持中西部地区、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。继续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。推进外资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。简化外商投资管理程序。

  就在同一天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明确了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: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总投资(含增资)3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,由国家发改委核准,其中总投资(含增资)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。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总投资(含增资)3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,由省级政府核准。

  深意 深化垄断领域改革开放

  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了解到,由商务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《若干措施》已经酝酿一年多之久。《若干措施》的出台背景正是为了适应近年来外商投资新的形势。

  从增速来看,近年来,我国吸收外资一直保持中低速平稳增长,两位数高速增长已经不再。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,2016年我国吸收外资8132.2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4.1%,增速较上一年6.4%的增速进一步回落。从结构来看,服务业吸收外资的比重已经超过七成,增幅显著高于制造业。外商投资企业也呈现出“有出有进”的结构调整,一些依靠低成本优势的或是经营不善的外资企业撤出中国的同时,一些高端制造、研发创新领域的外资企业也在不断增加投资。

  “近年来吸收外资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。与此同时,法律层面、外资管理体制、吸收外资政策、投资促进政策、开发区等顶层框架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,可以说是一个重构。”相关人士告诉记者。

  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对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表示,目前中国吸引外资面临双重压力:低收入国家的竞争带来外资的“分流”效应;而工业化国家的政策措施则可能加剧外资“回流”。特别是在工资和制造成本不断上升的背景下,如何保持在吸引外资方面的国际竞争力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。

  “此次《若干措施》的发布正是对中国利用外资政策的显著改革和完善,也是推进经济二次开放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。可以说,是对中国外资政策新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,具有重要意义。”梁国勇表示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《若干措施》中提出将石油、天然气领域对外合作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。从顶层设计开始,政府制定改革目标和总体规划是破除阻力的关键。而鼓励外资的进入,对于深化垄断行业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路径 自贸区先做“风险测试”

  关于开放的具体路径和时间表,记者了解到,目前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金融等领域开放的具体时间表,对于敏感领域将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进行风险测试。

 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指出,《若干措施》里提到了要进一步放宽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,这表明我们对外开放的一个方向,表明我们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信心。“至于具体的时间表,商务部需要和相关金融主管部门进一步沟通,来推动放宽的措施早日出台。同时,我们在扩大开放的时候非常注意风险的防范,我们为了测试风险,在自贸试验区里面要先行开放,看它的风险是否可控,如果风险可控,我们就会进一步向全国推广。”

  此外,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获悉,2017年在外商投资领域,商务部将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打造利用外资的“制度高地”。

 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指出,2017年将持续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,具体包括统一内、外资法律法规,加快推进《外国投资法》立法进程,保持外资政策稳定、透明、可预期等。还将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开放,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、高新技术、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领域,进一步缩减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,在外国投资者投资意愿强烈、风险可控的领域加大开放力度。此外,将推动出台新形势下扩大开放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,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推动引资、引技、引智相结合。

  联合国贸发会议此前发布的报告显示,广泛调研结果表明中国仍然是全世界第二受欢迎的投资目的地。包括中国美国商会、中国欧盟商会、日本贸易振兴会等相关机构的调研也显示,相当大比例的外资企业计划在华扩大投资。

  梁国勇指出,《若干措施》等系列政策的落地,有助于加强政策和营商环境的公平性、稳定性和可预见性,有利于优化政商关系、加强外资企业信心、便利其投资和运营,同时也有望推动外资流入增长,使得今年全年我国吸收外资保持稳定增势。

(转自:经济参考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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